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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05-12-30 17:24:29 点击 |
存在问题
“家庭小饭桌”因为没有任何部门监督,也没有办理任何许可证,一旦发生食品、人身安全问题,或者发生食物中毒、疾病传染等怎么解决?
庾国庆(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):因为“家庭小饭桌”是收费经营活动,而非义务行为,那么,托管班是否具备经营资格?一旦有问题出现,权利和义务关系是否明确?家长和受托人之间有无合同规定?这些问题都是非常重要的。因为每个月200多元的托管费既是伙食费,也是托管费,那么,托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,这些都必须在合同里写明白。没有明确的合同依据,出现问题后将很难划分责任,这也会给家长维权带来不利。我们不提倡现有的这种“家庭小饭桌”,出了问题就只能扯皮,应该规范管理。
张正佑(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副秘书长):“家庭小饭桌”牵扯很多部门的监管,比如工商、税务、卫生、防疫、物价等。但目前的“家庭小饭桌”统统没有。而且托管人和家长之间也没有协议,出现隐患怎么办?
各方看法
应该说,“家庭小饭桌”为很多家庭解决了实际困难,是值得提倡的事情。但由于“家庭小饭桌”分散在不同的家庭,发展良莠不齐,每个人对于它都有不同的看法。
学校
何家村小学胡校长:“家庭小饭桌”应该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,由学校集体托管,这比零散的家庭式小饭桌要好,也可以由社区组织一些家庭集中来做,这样有利于管理。而目前的“家庭小饭桌”应该被取缔,因为这里面存在很多隐患。
陕师大附中李副校长:“家庭小饭桌”的出现说明我们社会服务化程度还不高,如果社会服务化程度很高,完全可以通过专门的机构进行服务,比如成立一个专业的公司来做。依照目前的状况来看,“家庭小饭桌”弥补了这一空缺。从另外一方面来说,有的学校没有食堂或者食堂饭菜不可口,家长和学生才会找到这些“家庭小饭桌”。应该说,如果以上两个方面的因素不改变,“家庭小饭桌”的存在就不可避免,而且“家庭小饭桌”的存在也有其合理性,但是必须加强管理,否则后患无穷。
家长
许女士:让孩子到托管班吃午饭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,孩子的学校没有食堂,而我和丈夫都在工作,中午没有时间回家做饭,所以只能把孩子送到托管班。而且孩子也喜欢到托管班吃饭,因为在家老是听家长的唠叨,在托管班可以和同学在一起,心情也好。
李先生:千万别信托管班,简直太过分了。我的孩子以前也在托管班,可是孩子后来告诉我,她已经连着几天吃凉皮了。我们每个月交200元托管费,可这些人也太利益熏心了吧。
申女士:托管班挺好的,帮我解决了不少困难,否则孩子中午连个休息的地方也没有,吃完饭这一两个小时让孩子去哪里?
赵女士:托管班车接车送,孩子在安全上就没有问题了,城市的车辆这么多,家长多担心呀。
学生
徐同学(6年级):我喜欢在托管班吃饭,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就在托管班吃饭,到现在,我已经混成托管班的“老大”了,还要负责管理其他同学呢。
方同学(4年级):饭菜很好吃,也不用排队,还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吃饭,挺开心的。
托管人员
王女士:我们就像管理自己的孩子一样管理这些学生,因为时间长了,我熟悉每一个孩子的口味,谁喜欢吃什么,谁不喜欢吃什么,我都非常清楚。为了让孩子的营养搭配均匀,周一、三、五是米饭,四菜一汤,有荤有素;周二、四是面食,饭后还有水果,孩子在这里绝对可以放心。
专家呼吁
石英(陕西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):“家庭小饭桌”在城市里非常普遍,因为孩子小,还缺乏在外独立吃饭的能力,而大多数双职工家庭又不具备中午回家做饭的能力,所以,“家庭小饭桌”的出现不可避免。
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和学校联手,就像“营养早餐”行动一样,把“家庭小饭桌”也提到日程上,搞个学生午餐工程之类的。因为这关乎百姓安全,不应该分散由百姓个人来做,而应该通过某种合理的方式,在统一管理的条件下由个人来做。也可以对于一些人进行免税等支持。政府部门不能放弃责任和服务,让这些“家庭小饭桌”自生自灭,任由其发展。
当这些“家庭小饭桌”统一挂牌经营后,经营户也就有了责任感。目前,“家庭小饭桌”的市场需求非常大,前景也非常乐观,只要规范发展,完全可以当成一种新兴的产业来发展壮大。
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因为“家庭小饭桌”是一个新生的事物,目前在工商、税收、卫生等方面还没有具体的规定,而西安所有的“家庭小饭桌”基本上都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,而厨师的健康证也不能全部保证。那么,作为这种家庭式的托管班,在有经营行为的条件下,是否应该像一般的饭店餐馆一样办理以上的许可证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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